搞懂喪葬禮儀 告別式
紀錄一些喪葬禮儀大小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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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 | 依古禮,人亡後應於大廳打水舖安置遺體,並 依男左女右,頭內腳外安置後擇日入殮。現今 大都是在醫院過世後送到殯儀館冰存,部分送 回家中者,則需租用冰櫃冰存。 親人斷氣死亡,依俗須於門口燒一紙轎(車) 供靈魂乘赴陰間,稱「燒魂轎」。今人多在醫 院過世,一般是在遺軆運回家中或運至殯儀館 後,始焚燒魂轎。也有許多人就不燒魂轎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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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哀 變服 | 家人亡故,傷心痛哭,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 色衣服,謂之「舉哀」、「變服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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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 | 「豎靈」即為死者設立靈位。禮俗稱人死後身 體毀壞,靈魂無所依,古禮需以亡者衣物登高 招魂,此為「復」禮,其意與今之「招魂幡」 相似。另立一牌位,給亡魂依附,此即古之設 「重」之禮,即今之「魂帛」或「神主牌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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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尾燈 腳尾錢(腳尾紙) 腳尾飯 |
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,為讓亡者黃泉路 上一路明亮,故備「腳尾燈」。「腳尾錢」為 亡魂往地府通關過橋之資。又恐亡者挨餓,故 有「腳尾飯」之禮俗。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 供奉,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,腳尾燈、 腳尾錢、腳尾飯已省略或於豎靈後始為之。 |
5 |
誦腳尾經(開魂路) | 道教誦「度人經」,為引領亡魂到陰間(開魂 路),並有拔度亡魂之意。 佛教則誦「彌陀經」,是期盼亡靈一心專念向 佛,往生淨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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帷堂 闔扉 示喪 | 依禮俗,家有喪應半掩門扉(闔扉),以白布 圍水舖(帷堂),並在大門貼白紙示喪(如 「嚴制」、「慈制」或「喪中」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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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飯(奉飯、捧飯) | 依古禮於大殮後,事死如事生,早晚應奉飯。 唯今人遺體大都冰存殯儀館,至出殯前夕或當 天上午才舉行大殮。因此,除少數「打桶」外 ,一般都提前至死亡後翌日即行奉飯。 |
8 |
報白 | 母喪,長子或長孫應親赴母舅家報喪,稱「報 白」。父喪,則應向家族宗長、伯、叔等報喪 。今人大都以電話通知聯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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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喪成服 喪服(孝服) 孝章(孝誌) |
依古禮於大殮後,喪家日常生活如吃、穿等都 與平常不同,尤其在穿著上,須依與亡者之關 係改穿喪服(五服制度),行「成服禮」稱 「居喪成服」。今為亡者初著喪服(孝服),是 謂「成服」。而在喪服之外,另有「孝章」或 「孝誌」佩帶於手臂或髮際,稱為「帶孝」, 表示家有喪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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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喪協調 | 今人喪禮概由禮儀社之專業人員負責處理,各 項儀式細節、物品與服務人員,均須協商討論 並議定價錢。此一部分在現代喪禮中極為重要 ,家族成員應共同參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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擇日 擇地 | 一般人篤信行事時辰與方位風水之吉凶關乎一 家之興衰,因此喪事各種重要儀節,如入殮、 移柩、發引等均需請人選擇吉日良辰,即「日 課表」。 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,今人多行火化,火化後 骨灰一般安置在靈骨塔,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 擇吉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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訃聞 | 依古禮於大殮、成服之後,停靈在堂待葬時, 應遍訃親友。今人大都於出殯日才舉行大殮, 因此於出殯日選定之後,應即印製訃聞,訃告 諸親友。「訃」之意為報喪;「聞」為與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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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七(做旬) | 傳統喪禮受佛教「輪迴」及「十殿閻王」等說 影響,而有「做七(做旬)」之俗。自死亡之 日起,每七天需祭拜亡魂,直至七七四十九日 止。「做七(做旬)」之俗已有千餘年,是佛教 影響中國喪禮最深遠者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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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堂佈置 | 於出殯前一日搭棚佈置禮廳,舉行各種出殯奠 祭儀式。今人多於殯儀館租禮廳舉行告別儀式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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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事 功德 | 過去喪俗,葬前要作功德,延請僧道誦經禮懺 ,目的是超渡亡魂,普渡孤魂野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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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殮 | 「小殮」是為亡者穿衣服,而依禮俗,先要行 「乞水」儀式,為亡者「沐浴」,然後「更衣 (襲)」、「化妝」、「飯含」、「辭生」、「放手尾 錢」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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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殮 | 「大殮」是為亡者入棺、蓋棺之儀式,即所謂 「入木」。「大殮」後稱「殯」,謂亡者已成賓 客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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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柩(轉柩) | 遺體入殮後,棺木稱為「柩」。「移柩」是出殯 前,把靈柩移出庭外,或稱「轉柩」,是整個 出殯告別儀式的開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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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祭(奠) 公祭(奠) 拈香 |
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,先由子孫、後按與死 者親疏關係之外戚,族人先後奠祭,是為家祭 (奠)。家祭(奠)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, 今人交遊廣闊,大都於家祭(奠)後行公祭(奠)儀式,由外賓弔唁致祭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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瞻仰遺容 封釘 | 遺族瞻仰亡者最後遺容後蓋棺,並行「封釘」 禮。父喪由伯、叔封釘;母喪由母舅封釘。 封釘古時隱含有驗屍之意義,謂亡者沒有遭到 配偶或子女之凌虐或陷害而冤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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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引 辭客(謝客) | 發引是引導出發,即出殯之意,把靈柩運送至 墓地埋葬或火化場火化。而喪家在半途停棺辭 謝送葬之親友,稱「辭客(送客)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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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 | 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;土葬則在墓地掩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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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塔 | 今人大都行火葬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 陳放於靈骨塔。一般晉塔時,除備祭品祭祀亡 者外,也要祭拜土地公(猶如土葬要祭墓,也 要拜后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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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主 安靈 | 葬畢奉神主(魂帛)以歸,即古之所謂「送形 而往,迎精而反」之意,是為「反主」。而為 神主(魂帛)安位祭祀,稱為「安靈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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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山 完墳 | 葬後數日,子孫親至墳前巡視,檢查一切是否 妥當,是為「巡山」。而墳墓建造完成,擇一 吉日到墓地祭拜,稱為完墳」。惟今人多行火 葬,已無巡山、完墳之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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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 | 「百日」是亡者往生後的一百天,但「做百日」的祭拜禮儀不一定會辦在第一百天,有些會以一百減去亡者年齡提前做百日,有些則是將一百天扣除家中男丁和長孫的數字天數,例如亡者育有三男、一長孫,則一百天扣除四天,則在第九十六天祭拜,全因各地風俗而異。 |
27 |
對年 | 「對年」指的是亡者往生後一週年,為亡者做對年通常都是農曆忌日的隔年同一天,但若遇到農曆閏月,則提早到前一個月的同天即可。當天需準備酒水飯菜和水果點心祭拜,並請法師、道士為亡者誦經超渡。 |
28 |
三年 | 依古禮父母之喪要守喪三年(27個月),唯今 人僅於喪滿周年後,擇期舉行「三年」祭祀, 即古之「禫」禮,表示仍遵守「三年之喪」之 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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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靈 合爐 | 合爐代表往生者的魂魄正式遷入祖先牌位,成為受陽世子孫祭拜的「祖先」,成為另一個世界的大家庭的一份子。在「合爐」這一天,往生者的子孫會全員到齊,準備各式各樣的供品進行法會。過程中主持科儀的道長或出家師父會先帶大家稟告神明與祖先,再將往生者的魂魄從臨時牌位引導到祖先牌位,從臨時香爐中取一小撮香灰放入祖先爐,再從臨時香爐中取三支香腳插進爐內,象徵往生者正式遷居。 一般在往生者離開後「對年」當天或之後才會進行「合爐」的儀式,也有人按傳統習俗是三年後才進行「合爐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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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 | 每年清明節、忌日掃墓祭拜、追悼。 |
作七
.頭七---兒子七(大七)
.二七--- (小七)
.三七---出嫁女兒七(大七)
.四七---(小七)
.五七---出嫁孫女姪女七(大七)
.六七--- (小七)
.滿七---兒子七(大七)
.現代人多只做頭七及滿七,或只做大七(頭七、三七、五七、七七),但頭
七仍應該按照七天計算,不宜提前。
助念
為佛教特有之教義,認為人往生後其八識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默納、阿賴助耶識)會消失,如蠶之脫殼,昔唯恐亡者因此產生嗔念,而耳識為最後消失之意識,希藉由助唸佛號,能讓往生者不生嗔念往生佛國,通常助唸時間為八至十二小時為宜。
拈香禮
先於主奠位置行一鞠躬禮,再向前至祭壇前拈香。拈香時,以右手之大拇指、食指、中指拈起一小撮香粉,提至眉中,向逝者行注目禮,再將香粉放回置香器皿(捻香之次數有一次或三次者,依當地習俗或司儀之指示而定)。之後後退至主奠位行鞠躬禮,再由襄儀引導左右家屬答禮。
關於對亡者的幫助與尊重
一、出殯那天,一定要用素食,若殺生,一切罪業皆由亡者共同負擔。
二、建議全家應茹素四十九天。(素食者有助養身保健、延年益壽、消除疲勞、改變性情等益處)
三、(父母喪)夫妻斷淫四十九天。(護法降臨,若不清淨則不好)
四、建議延請法師誦經,因誦經者,以佛門的清淨賢聖僧之功德力最為殊勝,亡者攝受的功德善利較大。
五、儘速於水陸法會、佛七、粱皇寶懺、三昧水懺或三時繫念 … 等佛事中為亡者超度 。
手尾錢
人將死去時都喜歡留點錢財給子子孫孫人家稱為是手尾錢 , 留手尾錢又有好幾種留法 . 有人留下遺書做交代 . 有人是口頭上交代家人 . 有人會在身上的口袋裝好了錢 . 有人根本來不及準備就往生 . 有人是快往生前 家人幫他放點錢在口袋 或放在往者的手上握著 . 有人是什都沒準備好 後事辦完了 長輩再提一些錢來分給子子孫孫當是手尾錢 , 不管什麼方式 手尾錢的意義大都是往者的美意 . 他希望他的子子孫孫有點本錢本事去好好過活下去 繼續延續子子孫孫 !
現在人在辭生放手尾時 ~ 準備一大把零錢 ~ 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 ~ 給子子孫孫均分 ~ 將後要投資任何事業或理財 ~ 就拿一些來做母本 ~
骨灰罈類型:
1.玉石類:
(1)翡翠(2)碧玉(3)青玉(4)紅玉(5)岫玉(6)白玉(7)雞血石(8)紅龍(9)紅瑪瑙(10)黃玉(11)紫玉(12)藍玉(13)漢玉(15)蜜蠟玉(16)木紋石(17)紫羅蘭玉
2.花崗石類:
(1)紅花崗石 (2)黑花崗石(3)青斗石(4)女媧石(5)珍珠白(6)白晶玉(7)漢白玉
3.琉璃類:
(1)碧玉色(2)深青色(3)淡青色(4)白玉色(5)蜜蠟色(6)墨黑色(7)紫玉色(8)寶藍色(9)雙金色
答紙禮、答紙,是在傳統葬禮中,主人給來參加葬禮的親友之謝禮。
台灣喪葬喪家的回禮多半是「毛巾」、「手帕」,據說意義為逝去「弔喪之淚」;另也有一說為毛「巾」,取其音,和台語的「根」同音,而有斷根的意思,以期這種不吉利的事,到此結束,不再延綿下去。 近年有心人,多會在毛巾之外,附贈「淨符」或「艾草」,返家之後,可在沐浴水中,加上艾草或是焚化後的淨符灰燼,據聞可趨吉避凶,化解禁忌
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
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的被保險人,就可以由「支出殯葬費的人」請領喪葬給付。如果是在「國保退保期間」或「65歲以後」死亡的人,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,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。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XVQet9%2BQfPo%3D
資料參考:臺灣殯葬資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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